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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概览 · 亚拉中国
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/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ices

颁布日期: 2000-09-25 ✅ 生效日期: 2000-09-25

📝 概述

该办法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,区分经营性(许可)和非经营性(备案)服务,并规定禁止发布的内容,由国务院发布。
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
实务要点:
• 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须取得ICP许可,非经营性须备案。
• 在中国境内运营的网站或App须向主管部门登记备案。
• 该办法规定禁止发布的内容(如危害安全、秩序或虚假、侵权内容)。
• 服务提供者须保存记录、删除违法内容并配合监管。
• 无许可或备案运营将面临关停和罚款。
• 须与数据保护法律一并保护用户数据和权利。

💬 实务解读
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你想运营面向境内用户的网站或App,上线前应完成备案,经营性的还须取得许可。应监控内容并及时删除违法信息。以上为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 State Council / gov.cn
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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