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务要点:
• 特许人须拥有成熟模式("两店一年"要求)。
• 特许经营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。
• 订约前信息披露为强制性:签约前须提供特许人、费用和权利等信息。
• 被特许人享有签约后短期的"冷静期"以退出。
• 合同内须保护商标和商业秘密。
🏢 公司注册
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· 亚拉中国
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/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Commercial Franchises
颁布日期: 2007-02-06 ✅ 生效日期: 2007-05-01
📝 概述
规范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的行政法规:特许人许可被特许人使用其商标和经营模式并收取费用。要求订约前信息披露和政府备案。
此为一般参考信息,非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持牌律师。
📜 法律条文 / 主要条款
💬 实务解读
💬 此为一般性解读/意见,仅供参考,非官方法律文本,亦非法律意见。
若打算在中国加盟,签约前应要求特许人提供全部必需披露,并确认其已合规备案。你有短暂冷静期可退出,务必仔细阅读合同。一般性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
📎 官方来源
gov.cn
🕒 更新时间: 2026年3月16日
